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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生诫勉谈话及通报家长制度暂行办法
发布时间:2017-09-14
为进一步加强学院的学风建设,提高学生的学习自觉性,寻求学校、学生及家长之间的协作,促进良好学风的形成。经学院研究决定,特制定《学生诫勉谈话及通报家长制度》。
一、学生诫勉谈话制度
1、诫勉谈话制度的目的和意义
纪律处分学生、学业困难学生诫勉谈话的目的在于促进我院学生纪律处分工作的规范化、制度化,是为了进一步落实违纪学生(学业困难学生)的管理和教育,以人为本,促进违纪学生(学业困难学生)的自警、自律、自查和自纠。
2、诫勉谈话的实施流程
诫勉谈话的主要针对违纪处分学生、留级(退学)学生实施。时间可在处分(留级、退学)实施前或后一周以内,为便于操作,针对不同程度处分学生进行诫勉谈话实施办法如下:
(1)通报批评、警告、严重警告、接近留(降)级标准(一学期考试科目经补考后仍有3门以上不及格的,两学期累计不及格科目超过4门或重修学分累积在10分以上)学生的诫勉谈话由所在学系分管辅导员具体实施,并做好谈话记录(见附表),由学生本人签字认可;
(2)记过处分、留级(退学)学生的诫勉谈话由所在学系分管主任、系总支负责人具体实施,并做好谈话记录,由学生本人签字认可;
(3)留校察看处分学生的诫勉谈话由学生处处长或分管副处长具体实施,并做好谈话记录,由学生本人签字认可;
(4)劝退、开除学籍处分学生的诫勉谈话由分管副院长具体实施,并做好谈话记录,由学生本人签字认可;
(5)学生党员、入党考察对象有违纪行为的诫勉谈话视情节由所在学系学生党支部负责人、系总支负责人或学院纪委负责人具体实施,并做好谈话记录,由学生本人签字认可;
(6)谈话形式可以采用分开谈话或共同谈话形式,即可以辅导员、系主任等单独对学生谈话,也可采用系主任与辅导员共同对学生谈话,或学生处长与系主任共同对学生谈话等形式。
二、通报家长制度
1、通报家长制度的目的和意义
通报家长主要是针对学生在校期间对自己的行为认识产生偏差,缺乏正确的态度和具体的改变行动,对个人的学业影响严重或对他人产生一定程度不良影响的。通过与家长联系,达到学校教育与家庭教育互相配合,共同促进学生健康成长的目的。
2、通报家长制度的适用范围
(1)有违纪处分的学生;
(2)一学期累计受到2次以上的通报批评;
(3)接近留(降)级标准、有厌学、退学等倾向的学生;
(4) 符合留(降)级条件、接退学标准的学生;
(5)有其他不当或异常行为的学生。
3、通报家长的具体流程
各学系负责实施违规学生通报家长制度。由各班班主任提供学生的具体情况和家长联系办法,并交给学系。经学系辅导员统计整理后,填写《杭州万向职业学院学生在校特殊情况通报家长登记表》,经分管系主任审定后,通知学生本人,以书面信函方式(特殊情况下也可用电话、电子邮件等方式)通知学生家长,并及时与家长沟通,听取家长反馈信息。
本制度由院学生发展处负责解释。
杭州万向职业技术学院学生发展处
2012年4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