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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评审2014-2015学年浙江省“康恩贝自强奖学金”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5-09-18

各学系:

2014年度浙江省“康恩贝自强奖学金”评审工作开始,请各学系认真阅读相关文件,在10月9日(星期五)之前每个学系推荐一名残疾学生,并将材料报至新6114管老师处(86734223),学院将视情况评选出1~2名上报省“康恩贝自强奖学金”评审办公室。(具体评选办法详见附件1)

申请材料:

1.“浙江省康恩贝自强奖学金申请表”(附件2)(一式2份,贴上生活近照);

2.“浙江省康恩贝自强奖学金推荐表”(附件3)(一式2份);

3.所申请、推荐残疾人的身份证、残疾人证和2014年度(2014—2015学年)获得奖励的荣誉证书(均为复印件)。

 

推荐说明:

1.申报者需有当年度在校(大学)期间获得奖励情况,故2015年新录取的本科、专科(高职)生不在本次评选范围内;

2.每一奖项须附相关获奖证书复印件,奖项已经评审但证书尚未下发的,可由学校开具获奖证明;

3.高职、大专学生获单项奖、演讲比赛等某一方面突出得奖者一律评优秀奖;

4.本科无奖评优秀奖,硕士无奖评三等奖,博士评特等奖;

5.获得国家励志奖学金的本科生评特等奖,高职、大专评一等奖。

 

下载:

附件1:浙江省“康恩贝自强奖学金”奖励办法

附件2:浙江省“康恩贝自强奖学金”申请表

附件3:浙江省“康恩贝自强奖学金”推荐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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