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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应届普通高校毕业生落户杭州人才市场办事指南
发布时间:2015-09-13
一、落户对象
人事档案在杭州人才市场管理,符合进杭落户条件的2015年应届普通高校毕业生:
1、在杭州市区落实就业单位,并已在杭州市人才服务局办妥接收报到手续的应届普通高校毕业生;
2、以"先落户,后就业"方式办妥接收报到手续的应届普通高校毕业研究生;
3、在杭州市区自主创业(本人须为法定代表人),并已在杭州市人才服务局办妥接收报到手续的应届普通高校毕业生;
4、在杭州市区落实就业单位,已在杭州市人才服务局办妥就业调整(改派)和接收报到手续的应届普通高校毕业生。
二、申请材料
1、应届普通高校毕业研究生:毕业证书、学位证书、户口迁移证(迁往地址须为杭州市)、身份证;
2、应届普通高校本科、专科毕业生:毕业证书、就业报到证(须经本市或区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报到确认)、户口迁移证(迁往地址须为杭州市)、与现在杭就业单位签订的签约期在一年以上的劳动(聘用)合同(须在职)、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在办理落户当月出具并加盖公章的《杭州市社会保险参保证明__个人专用》(须显示当月或上月已缴费有效,且单位在缴)、身份证;
※参保证明上显示的现在缴单位名称、在杭《劳动(聘用)合同》签约单位名称、《就业报到证》上的就业单位名称须一致
3、应届普通高校自主创业毕业生:毕业证书、报到证(须经本市或区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报到确认)、户口迁移证(迁往地址须为杭州市)、营业执照(本人须为法定代表人,持有大学生自主创业证明的,请同时携带人力社保部门出具的《杭州市大学生创办企业证明》)、税务登记证、身份证;
※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上的单位名称须与《就业报到证》上的自主创业单位名称一致。
★注意事项:
①以上申请材料均须提交原件审核,同时备妥公安部门要求存档备案的相关材料复印件(原件提交审核后须退还当事人的申请材料,需同时提交复印件备案);
②需通过就业调整(改派)进杭落户的,须先办妥就业调整(改派)手续,《就业报到证》须经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改签;《户口迁移证》迁往地址不是杭州市以及所载内容有涂改、修改的,须回原户口迁出地派出所重新打印出具;
③2015年7月10日以后,省内公安派出所开具的《户口迁移证》必须使用新版(《户口迁移证》右下角有"2015年印制"字样和"原住址"一栏所填具体住址后面加有"(城镇)"或者"(乡村)"字样);
④入学时未将户口迁往学校的,进杭落户所需申请材料中的《户口迁移证》改为户口本或常住人口登记卡或户籍证明;
⑤因未还清助学贷款而没有取得毕业证书的,须另提供学校证明和毕业证书复印件。
⑥需经市公安局进杭落户审批人员(以下办理流程第②种情况人员),需填写《进杭落户审批表》,《进杭落户审批表》可以到市公安局办证中心或本市场窗口领取。
三、办理流程
查询人事档案到达情况(可通过杭州毕业生就业公共网http://hzbys.hzrc.com首页_综合查询_到档查询栏目查询或拨打0571-85167766电话查询)→ 持《就业报到证》到杭州人才市场31-37号窗口办理就业报到手续 → 经查档,人事档案已到达杭州人才市场的,当事人持落户申请材料到杭州人才市场初审 → 然后分别按以下三种流程办理:
1、入学时将户口迁往学校的应届普通高校毕业生(无需市公安局落户审批),落户申请材料初审后,办理集体户口挂靠手续,杭州人才市场开具《落户通知书》→ 当事人持本市场出具的《落户通知书》和落户申请材料去下城区文晖派出所审核落户。
2、入学时未将户口迁往学校的应届普通高校毕业生(需市公安局落户审批),落户申请材料(将申请材料中的《户口迁移证》改为户口本或常住人口登记卡或户籍证明)初审后,杭州人才市场出具《落户证明》→ 持杭州人才市场出具的《落户证明》、落户申请材料、《进杭落户审批表》等前往市公安局办证中心办理审批 → 审批通过后,凭市公安局核发的《准予迁入证明》、身份证、原户口所在地派出所要求的其他相关材料(如果要)等,回原户口所在地派出所迁出户口并开具《户口迁移证》→ 再持《准予迁入证明》、《进杭落户审批表》、《户口迁移证》、身份证等落户材料回本市场办理集体户口挂靠手续,杭州人才市场开具《落户通知书》→ 当事人持本市场出具的《落户通知书》和落户材料去下城区文晖派出所审核落户。
3、户口在富阳区、桐庐县、建德市、淳安县、临安市,入学时未将户口迁往学校的应届普通高校毕业生(无需市公安局落户审批),落户申请材料(将申请材料中的《户口迁移证》改为户口本或常住人口登记卡)初审后,办理集体户口挂靠手续,杭州人才市场开具《落户通知书》→ 当事人持本市场出具的《落户通知书》和落户申请材料去下城区文晖派出所审核落户,由派出所实行网上户口迁移。
▲以上落户申请材料、办理流程根据本市公安部门的相关政策规定和要求摘录整理,如有出入和变化,请以本市公安部门现行规定要求为准。
四、其他事项
1、需落户挂靠杭州人才市场集体户口的毕业生,其人事档案应在杭州人才市场管理,并与杭州人才市场签订集体户口挂靠服务协议,集体户口挂靠服务费为每人每年120元;
2、应届普通高校毕业生的《户口迁移证》和《就业报到证》有效期均顺延至毕业当年12月31日止,2015年毕业生请在12月18日前办妥相关落户手续;
3、需在杭落户的毕业生还可以通过以下途径落户:用人单位集体户、亲属亲戚或朋友家庭户(投亲靠友)、在杭自购住房(已交付)家庭户等,具体落户事宜请向所属派出所咨询;
4、需落户挂靠杭州人才市场集体户口的毕业生,应本人办理相关落户挂靠手续(包括挂靠服务协议签订、婚育、计生等情况承诺书签署、育龄妇女信息卡填写等);
5、已在杭州市人才服务局办妥接收报到手续的应届学历文凭教育毕业生(成教),有关落户条件、落户材料和办理流程按公安部门的规定要求办理,具体可咨询公安部门或本市场户籍挂靠相关服务窗口。
杭州人才市场
2015年07月10日
附:杭州人才网链接